一、第三人能否撤销离婚协议
通常,第三人很难去撤销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夫妻协商好的关于婚姻解除、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内容的协议,主要约束夫妻,有很强的人身属性。
但要是第三人能拿出证据,像夫妻恶意串通,借离婚协议转移财产来躲债,损害到自己合法权益,就能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损害自身权益的财产分割部分。
法院会结合具体案情,审查第三人权益是否合法,以及财产分割有无恶意串通情况,再做裁判。
二、第三人撤销离婚协议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第三人撤销离婚协议,需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规定,满足以下条件:
主体适格:第三人应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虽无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例如离婚协议中涉及处分第三人财产的情况,该第三人就具备主体资格。
未参加诉讼有正当理由: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离婚诉讼。如第三人并不知晓该离婚诉讼的存在等。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起诉:此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有证据证明生效离婚协议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如协议中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损害了债权人利益等。满足条件,第三人可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起诉。
三、第三人撤销离婚协议有哪些法律条件
第三人撤销离婚协议需符合以下法律条件:
主体条件:第三人应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无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比如离婚协议涉及第三人债权,该债权人就可能符合主体条件。
程序条件: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离婚诉讼。如第三人不知该诉讼存在、被他人恶意隐瞒等。
实体条件: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比如离婚双方恶意串通,通过协议分割财产逃避对第三人的债务。
时间条件:第三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