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买的保险算共同财产吗
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保险,其财产性质需分情况判断。
若保险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且受益人为夫妻一方或双方,那么该保险的现金价值部分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一方购买的人寿保险,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该保险的现金价值。
但若保险具有特定人身属性,是为了保障一方的特定人身利益,如以一方身体为标的的健康险、意外险等,且保险金明确仅归一方所有,那该保险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如果保险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对于婚后缴纳的保费部分及其产生的收益,在离婚时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债务认定条件是啥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债务认定主要有以下条件:
首先,共债共签原则,即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所负的债务,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般涵盖正常的衣食住行、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方面支出。
最后,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例如,债务用于夫妻共同投资的生意,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三、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婚后怎么偿还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婚后偿还方式分情况而定。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指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以及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若债务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则由该方以个人财产独自偿还。判断个人债务主要看是否为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