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已对抚养权进行了认定,后期一般不会随意变更。但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是可以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关系的时候,是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如何保障孩子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生活,是法官会考虑的一个点。
像你这样的情况,1)男方有家暴史;2).孩子一直跟着你生活,如果仅仅因为男方不负抚养费,就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未必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另外,从情感角度来看,不知道您孩子几岁,但您突然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行为,会不会对他们造成心理影响?觉得自己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或者是否会想“妈妈为什么不要我”,这都是需要您去综合考量的。毕竟孩子不是其他财务,可以任意分配。
所以如果只是不满男方不负抚养费的行为,其实不必非要变更抚养权,您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付抚养费,对方拒不履行的话,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协议变更。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私下达成变更抚养权的协议。
二、诉讼变更。如果对抚养权变更协商不一致产生争执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
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具有如下情形通常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如果只是因为男方不支付抚养费而要求变更抚养权,可能难以得到法院支持。您可以尝试和男方协商变更抚养权,或者请求男方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抚养费。
如果男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由于你们当初是协议离婚的,所以,可以以离婚协议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对方按离婚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对方仍不支付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