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柯南侦探调查公司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服务热线:136-8646-0337
李经理

新闻中心

136-8646-0337
李经理

深圳市私人调查;离婚协议中约定出轨就净身出户,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吗?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2026-10-18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要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法院在分割共同财产时,通常会向无过错方倾斜,结合过错程度、对家庭贡献大小、子女抚养情况等因素,判决无过错方多分一些财产,虽然达不到净身出户的效果,但这是对过错方的一种经济惩罚。


除了多分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还存在以下情况,无过错方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直接向有过错的一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①重婚;


②与他人同居;


③实施家庭暴力;


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⑤其他重大过错(如长期沉溺于赌博、吸毒等)。


另外,虽然《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也规定了,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但在实践中,也并非绝对不分。具体处理时,会根据损害的财产数额、总财产的数额、各方的过错等具体情况酌情处理。